第 94 章(吃了员工餐...)

胡祥说:“自用、送礼,都合宜。”

“另外,”他说,“得补货了。”

还没开业呢,有一样货就估清了。

算是开门大吉吧,段璃璃也挺高兴:“好。”

现在她用的是铁锤呢,做什么东西不是分分钟的事啊。毫不畏惧。

方伯遛了一圈旺财回来了,还带回来一份契书。

段璃璃:“?”

方伯:“得签个契啊,你和小胡。”

段璃璃:“啊!”

胡祥一直没提,是因为他以为段璃璃会操心这个事呢。他就等着段璃璃弄好唤他盖手印就是了,没想到原来段璃璃根本没想到这一茬。

也是扶额。

那便签吧。

段璃璃一看,这契书居然是印刷的。

胡祥说:“这是官契,统一的,往上面填东西就行了。一式三份,东主、被雇者和中人。”

中人不是保人,并不担任何责任,只是见证两方签订契约,保证契约的真实有效。方老爷专门跑了一趟镇公所买了契书回来,自然是默认自己来当这个中人了。

段璃璃通读了一遍,发现人家这契书已经很成熟了。居然也有试用期。

方伯说:“一般填三个月,三个月内若觉得不行,和气解约,勿生是非。有事的话,去镇上公所理论,镇守裁决。”

又说:“试用期一般工钱减半。”

段璃璃看了一眼胡祥。

“不用。”她说,“他值这个价。”胡祥努力作出淡然模样,圆脸盘上却凹出了酒窝。

其实也是年轻人啊。

三方都签了。三个人都识字,便都签了名字,也按了手印。那些不识字的劳工,通常就只按手印。因为不识字,若是雇主和中人一起坑人,就只能被坑了。

段璃璃问:“那小栓也要签吗?”

“他不用。”方老爷说,“学徒给口饭吃就行,转成正式伙计有了工钱再说。”

都弄完了,方老爷抬头看看天色。

段璃璃说:“让旺财送您回去。他认得路了吧?”

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但方老爷察觉得出来,胡祥这小伙子已经在短短的时间内获取了段璃璃的信任。

人跟人之间的距离常常是相对的。

段璃璃一个人的时候,跟老沟村的人有距离,但相对而言,说话有分量、人生经验也多的方伯就是她跟他们沟通的一个中介。

到了乌桐镇,跟镇民有距离,老沟村的人尤其是方老爷,就成了自己人。

然后她有了胡祥,按了手印为她打工的(优秀)员工,又在短短时间内获得了她的信任和倚重。这么一对比,胡祥是比方老爷更“自己人”的自己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