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部 第十章 【如此而已】

邪气凛然 跳舞 3351 字 2022-09-18

我让兄弟们都退开,仓库里就留下了我和西罗龅牙,还有木头阿泽。

“先要搞清楚是谁花钱买我的命。”我揉了揉太阳,看了龅牙周一眼:“周大律师,我们这些人里,你的脑子最好使,你帮忙想想。”

龅牙周就坐在木头身边,木头已经换了一身衣服了,不过身上还是带着血腥味,龅牙周脸色有些苍白,咬牙道:“你仇家可不少,想你死的人不是一个两个,我怎么知道?”

我苦笑了一下:“嗯,想我死的人……的确,混到我今天地位置,想我死的人自然是不少的。仇家也肯定是有的……”

怎么说呢?我得罪的人不在少数。先就是越南人了。越南人在温哥华,不,应该说自从我弄出来的温哥华骚乱之后,整个加拿大,越南籍黑帮都被当成了过街老鼠,被各种势力疯狂打压。尤其是温哥华,越南人的黑帮早就被连根拔起,一点不剩了。但是我不信是越南人花钱买我的命。第一,大阮小阮都完蛋了,没有了苦主,谁没事闲的慌花钱来给两个死人报仇?黑帮是号称讲义气,不过那大多都是哄人的口号而已。没有好处的事情,谁做?换做是你,你会为了所谓的义气,出钱出力去得罪一个势力很大的老大么?

而且,就算越南人要干我,也不会找华人来做。

那么……那个叫做眼镜蛇的雇佣兵组织?眼镜蛇接了越南人的活儿来对付我,结果被我连消带打的把他们派到北美来的人全部干掉了。按理说人家肯定恨不得我死的。不过失去了派遣来到北美的精兵强将之后,眼镜蛇这支原本就只不过是二流雇佣兵团伙的组织,更是实力下降到不入流了。在佣兵圈里,自保都不足了。哪里有功夫来找我麻烦?而且这行地规则是,花钱帮雇主办事,办成办不成,都没道理去找人报仇??当雇佣兵的。哪天不死人?如果说执行任务失败了死了人,就去报仇,那么全世界的雇佣兵都别干其他事情了,每天只去报仇都没功夫!

那么,也不是眼镜蛇了,基本上我和这个组织也不会有什么交集了。

最近得罪得最狠的,推自然是那帮恐怖分子了!拉穆奇先生地革命同志们……嗯,这些人估计是恨死我了。但是那些人可是有着自己的恐怖事业,都是做大事的人,没理由来对付我吧?打个比方说。大叔被抓捕了这么多年,也没见基地组织去杀带队的美官的全家啊。

就算是拉穆奇的同伙想我死,也都应该是一帮中东大胡子来找我麻烦。扯不到华人身上。

那么……甘比诺家族?

我笑了……借他们个胆子!甘比诺家族是牛逼,也的确是我惹不起的。但是现在有罗斯柴尔德家族当我的靠山,他们敢动我?我现在是罗斯柴尔德家族的赚钱工具和赚钱地合伙人啊!老高奇就算再恨我,也不会这么冲动的。至于买凶杀人么,甘比诺家族不会傻到以为罗斯柴尔德家族的人查不出来地。老高奇是个人物。不会是这种不知道进退的蠢货。他不会为了出一口气而把自己的家族拖入危险里。

三叶草家族?难道杨二先生希望招我当侄女婿?结果我没娶杨微,把他老人家惹毛了?就想干掉我?

这个想法我立刻就笑着否决掉了。杨二先生何等厉害的人物,怎么会做出这种傻瓜事情来?除了对自己的亲生儿子有些徇私之外。这人绝对是一等一地枭雄人物!

那么……索林?

我皱眉了。索林是绝对不会对我有敌意的……但是那个艾伦就说不准了!

可以说,他艾伦现在失宠的现状,有一大半都是我害地!如果不是我为了自保而蛊惑了老索林传位给他自己女儿的决心,那么现在艾伦还是风光无二的接班人呢!结果,就是因为我在中间插了一杠子,现在老索林肯定是要干掉艾伦的。虽然我和老索林的合作,只有我们两人心里清楚,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!!

不过想想也不对,艾伦现在自报都困难。就算要做什么,也会加紧抢班夺权!而不是来找我麻烦。

我叹了口气,终于心里不得不再次提起了那个让我最最不想提起的名字:

叶欢!

叶欢是华人。叶欢是最希望我死的,因为只有我死了,他才能安全!但是……叶欢就算想我死,也会让自己最信任的人来动手,而绝对不会买凶杀人!因为我和他之间地关系,知道的人越少越好!

那么……难道是国内的洪门?

洪门里的人,终于现了我的身份!然后找人来做掉我?

我现在的名气很大,不仅仅是加拿大温哥华的五爷,不紧紧是温哥华大圈的领头人。同时因为好莱坞的遭遇,使得我红头半边天!还常常是新闻的头版人物!连时代周刊的封面我都上了……这样的知名度,肯定是传到国内去的。

可问题是,我一直忽略掉了这个问题。

因为除了叶欢等人之外,洪门里,没有人知道我还活着了!

这是一个很关键很关键的问题。

我阉掉了洪门里一个老大的亲生儿子,最恨我的自然是那个老大和他的太监儿子了。可就算是这两个人,他们认识我么?不认识!

他们最多知道我的名字,我在国内的背景资料……而且,即使当面见过我的人,也就是那个被我打成太监的家伙,那天晚上也只是在磕了毒品之后飘飘欲仙的情况下和我朝过相,见我的脸。

后来他们撒下网追捕我,也都是凭借照片而已。

可是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两年多了!两年多的时间过去,而且在他们的心目中,我已经是一个死人了!!

那些当年抓我的洪门地千百手下小弟。自然早就忘记了我,说不定连我什么样子都忘记了。这个道理很容易一想:换做是你,你两年前看过一个陌生人的照片,现在两年过去了。你还能清楚的记得那个陌生人的照片上是什么样子么?谁会记得?切-!

至于那个被我打成太监地小子,还有他老子,应该是对我印象最深的人了。可问题是,他们都认为我是一个死人了!他们不会再刻意的打听我,追查我。即使是偶尔听说了,现在大圈在加拿大主事的人外号五爷??他们知道“五爷”是谁?

问题就在于……我最近太红了!!

我的照片频频的出现在报纸,杂志,媒体上!

我现在走到大街上都可能会被人认出来!那么,关于我这个红透美国的“陈”的照片,出现在国内的一些媒体上的可能性。肯定很大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