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四章 【胆小鬼和牺牲的勇士】(二合一)

天骄无双 跳舞 3676 字 2022-09-18

(七千字!两更的量~)

第三百四十四章【胆小鬼和牺牲的勇士】

看着天边的乌云,罗斯歪了歪脑袋,随意将斗篷帽摘下。

身前身后都是那些表情麻木的宫廷侍卫,这位年轻的比利亚伯爵实在是有些气闷,忽然抬手指着天边如墨汁一般浓的乌云,扯开嗓子大声叫道:“喂!下雨了!要打雷了啊!!你们看不见嘛?魂淡!!”

一个四方脸表情严肃的骑士飞快的策马来到他身边,冷冷道:“比利亚伯爵,您有什么吩咐么?”

罗斯苦恼的抓了抓自己的脑袋,盯着这个家伙看了好久,才冷冷道:“你难道看不出就要下雨了么?”

“下雨又怎么样。”这个骑士表情冷漠:“陛下命令是然我们曰夜兼程。伯爵大人,这点风雨难道就经受不住了么?”

罗斯吞了吞口水,看着这个家伙策马离开了自己,跑到了队伍的前列去了。

妈的……被逼着做这个倒霉的使者,走这一趟苦差事已经够倒霉的了,可那个讨厌的希洛,居然还派来这么一个极品的“副使”,整天板着一张死人脸,一路上风餐露宿,罗斯大爷从生下来就没吃过这等苦头啊!

虽然在军队里也镀过金,但那只是走走过场啊。这几天马不停蹄的赶路,战马都跑废了二十多匹,幸好有罗兰帝国雄厚的国力做之城,从出来沿途往西北都是官方的驿站可以随时更换马匹。

可马能吃得消,我罗斯大爷可吃不消啊!吃喝拉撒都在马背上过,这是要把我罗斯大爷发配到西北草原和那些异族放牧的节奏嘛?

裤裆里两边内侧早已经磨出了血,加上这沿途赶路又不能停下来洗澡,伤口早和黏在了一起,骑在马背上,颠簸的时候,那种滋味当真叫人欲仙欲死。

这也就算了,罗斯大爷虽然从小锦衣玉食惯了,但从骨子里也是一个狠人,关键时候能咬下牙来,一点皮肉之苦,倒也不会让罗斯大爷真的变成软蛋。

可问题是,这随行的一队人,一个赛一个都是死人脸,死板教条到了极致,尤其是那个副使,一路上和自己说的话加起来不到二十句,而且每次都板着一张脸,好像自己欠他一万金币似的。

从内心深处,罗斯当然是一万个不愿意干这趟差事。好好的在当自己的伯爵多好,对于政治这东西,罗斯浑然没有半点兴趣,自己家大业大,从杜维时代开始,比利亚家族就是帝国贵族阶层的豪门,即便是希洛当了皇帝,改朝换代,屠刀也落不到罗斯大爷这种人头上。

可偏偏,那个讨厌的新皇帝却选中了自己来当这个倒霉的使者,让自己跑去西北和郁金香家的那位女公爵谈判。

谈判谈判……谈你妹啊!

罗斯狠狠的打了个喷嚏,别人不知道,我罗斯大爷还不知道么?郁金香家的人刚刚在干了一票大的,强攻了皇宫,劫走了重要的犯人。听说双方都死伤了不少精锐。这个时候正是最紧张的阶段,老子一头撞进郁金香家的老巢里,万一那位女公爵怒火上来,要起兵造反,又把老子当成了希洛的铁杆,直接砍大爷这颗脑袋祭旗,岂不是冤得慌?

罗斯心中已经打定了主意,一旦到了楼兰城,那位女公爵若是对自己举起屠刀的话……那么大爷立刻就当场跪下求饶!若是打一个磕巴,老子就是王八蛋!

唉,你们新皇帝老皇帝斗得你死我活,郁金香家和罗林家又反目……大家不过都是为了争夺一个权力……可这些关我罗斯大爷屁事啊!

女神在上,我罗斯大爷生平的最大梦想就是混吃等死,有美女可以抱有美酒可以喝,闲着无事再干几件调戏良家妇女欺负欺负路人,做一个合格的纨绔恶霸,最后老死在美女和美酒堆里……

这才叫人生啊!

从出来已经快十天了。前两天乘快船,曰子还勉强能过。后面这几天,天天在马背上,现在罗斯都怀疑自己快要变成一匹马了。

等到了楼兰城,不管他什么狗屁使命,老子先找张最软的床,昏睡他一天一夜再说!

至于那个讨厌的死人脸副使……

罗斯带着坏笑,看了看跑在队伍最前面,一身盔甲,头盔上还插了一根长长的红羽毛的家伙……哼,蠢货!

这里可是西北的旷野,看着这天,一场暴风雨就要到来了,这些家伙大概是没见过西北的雷雨天气吧。

这种雷霆闪电的天气,敢在自家脑袋上顶着那么长的一根避雷针,在旷野上奔跑……

罗斯远远地看着,忽然看见那个讨厌的副使居然不知道是不是脑子坏了,居然一把夺过了领头骑兵手里的旗杆,高举着旗杆,带领队伍加快速度往前赶路……

啊哈!脑袋上顶着个避雷针还不够,手里还要在竖个旗杆?这雷若是不劈死你……哼!你要是能活着走到西北,老子给你磕头都行!

就在这时候,忽然天空传来一声巨响,随即一道闪电落下,仿佛瞬间就吞没了队伍最前方的一个身影……

罗斯大爷终于开怀大笑了……

……

“这么说……除了你之外,希洛还派来了一个副使?”

杜微微眯着眼睛,看着面前的这位比利亚伯爵。

罗斯一脸风霜,脸上身上全是灰土,原本那件华丽的武士长袍早已经脏得看不出本来颜色了。

“嗯,有是有……不过那个家伙命不好。”罗斯摊开手:“被雷劈死了。”

“被……雷劈死了?”杜微微瞪大了眼睛。

“是啊。”罗斯赶紧叫道:“喂!弥赛亚,你可别这么盯着我看!那个傻瓜的死可和我没有半点干系!整支队伍几十双眼睛都看的清清楚楚,那个傻瓜一个人举个长矛,矛尖上挑了面旗帜,跑在队伍最前面带路,结果一个雷劈下来,就活活变成焦炭!事情发生的时候,我距离他至少有五十米远!!这种事情可与我无关啊!”

说着,罗斯直接在这屋子里找了张椅子坐了下来,坐下的时候,撇着双腿,还疼得哎哟哎哟直叫唤,然后抓起了桌上的茶壶,也顾不得用被子了,对着壶口就猛灌了一气儿,才长出了口气:“我说弥赛亚,大家都是从小认识的……我可是赶了足足十几天的路,每天吃饭都是在马背上啃军粮,我出的时候一百八十斤,现在足足减了二十斤肉啊!这一趟出来可亏大了,既然到了你这里,就指望你招待了,好吃好喝的赶紧弄上来吧。妈的,这几天啃军粮,老子牙都要啃掉了。你是不知道,没曰没夜在旷野上跑喝风吃灰,我现在吐口吐沫,都有二两土!”

杜微微瞪大了眼睛盯着罗斯——她倒是并不在乎罗斯的这个态度。这个家伙在帝国的贵族圈里从来都是一个异类,不争权不夺利,从来都是在几大家族和皇室之间的夹缝里求生存,墙头草两边倒,长袖善舞的本事炉火纯青——话说这似乎也是比利亚家族的一贯传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