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7页

林三婶问:“那你告诉婶婶,到底对哪家有意。”

林斐道:“都无意。”

她道:“婶婶,我有私房钱,养得活自己。”

“呸!”林三婶啐她,“我难道是怕你多吃家里的米?”

作势要拧她。

林斐笑着按下婶婶的手,道:“我实不想嫁人。好不容易跟家里人团聚了,嫁人到底有什么意思?”

林三婶叹道:“傻孩子,家里人固然好,只你哥哥弟弟迟早都要成亲。嫂子弟妇却未必跟你这样亲了。”

“婶婶,我都说了,我有私房钱的。足够养活自己的。”林斐道,“实在不行,我还可以去跟永宁作伴,她那里更自在,可没有婶婶成天揪着耳朵念叨我了。”

林三婶笑骂:“这没良心的。”

她道:“别跟我插科打诨,我只问你身后怎么办?总不能孤魂野鬼,食不着香火吧。”

未嫁女不能入祖坟,对时人来讲,死后便是孤魂野鬼。没有孩子以后便没有祭祀,享用不到香火。

林斐道:“我只管活着,谁管死后怎么样。我又看不见。香火不香火的,有什么重要。”

林三婶生气道:“既你觉得香火不重要,那今年不要给我大伯、嫂嫂祭祀了。只问你行不行?”

林斐哑然。

她难得能被别人噎住。实在因为她这不想嫁、不愿嫁的理念,与世间宗族繁衍,力求香火鼎盛的大众理念是相悖的。

林三婶道:“婶婶也不是迫你非嫁不可。婶婶是想你好。别任性。”

所谓女子的好,自然是得有情郎,有一方归宿,生孩儿三五。

林斐是明白的,也懂婶婶的心。

但她依然是不想嫁。她对嫁人,与一个陌生的男子捆在一起一辈子,为他生许多孩子,说不定哪次就死在生孩子上这种事,实在提不起兴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