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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固的笔顿了顿,抬眼。

谢玉璋忙行礼:“参见陛下。”

今生有了身份,的确比前世好太多了。首先一个,不是见人就得跪了。

跪拜是大礼,用于正式场合和特定情境,日常里于帝后与臣子之间,并不是次次都要拜的。但前世谢玉璋只是逍遥侯府的女公子,自己身上并无诰命,张芬又特特下令给她,让她每旬进宫请安,次次都得叩拜。

张芬那人,最享受以权势将人踩在脚下,对谢玉璋这个前朝公主尤其是。

林斐令侍女给她缝了厚厚的护膝绑在裤子里,即便这样每次回去都还膝盖青红。也是她的皮肤太过娇嫩,经不得半点力道。

李固笔尖蘸蘸墨汁,垂眼道:“来得早。”

谢玉璋恭恭敬敬地垂首:“臣妾来谢天恩,怎敢轻慢。金印玉册,都已供奉在府中。陛下君子之风,答应了永宁的,都践诺了。陛下的恩情,永宁铭记在心,永不敢忘。”

说起话来总是这么漂亮。仔细回忆一下,当年太极殿里,她还不满十四岁,便已经能在漠北使团面前说出那么漂亮的场面话了。

这大概是天生的才能。

生为女郎,真是可惜了,她该生为男儿去做官,定能如鱼得水。

皇帝盯着她不说话。

谢玉璋坚持了一会儿,觉得这样不是办法,终究还是抬起头来看他。

谢玉璋这些年磨炼得极为擅长察言观色,最讨厌的便是李固这种“喜怒不形于色”的人。什么都看不出来。

只那双漆亮的眸子,有些摄人。